沧州日报讯(记者韩学敏)日前,记者从沧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8月1日起,沧州市对现行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新增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股票配资平台推荐,停用5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建及改造病房相关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分为诊查费、床位费、会诊费、出诊费等。这次规范整合明确新增“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住院诊查费(普通)”等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19项加收项,1项扩展项。其中,诊查费根据门诊、急诊、住院、互联网等不同场景分别立项,明确护理门诊、便民门诊等价格项目。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查费。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还明确了新的“知名专家”认定条件,即“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国家名中医、省名中医”等,不以“医学会专科分会主委、医师协会专科医师分会主委、省级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社团职务、荣誉称号作为知名专家的认定依据。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增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股票配资平台推荐,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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